2018年3月4日 星期日

飲用水水質標準包括項目及最大限值

飲用水水質的檢測項目,依環檢所公告飲用水水質檢測分析的項目共分成三大類:
第一類:細菌性標準
分別是大腸桿菌群、總菌落數
第二類:物理性標準
分別有臭度、濁度、色度
第三類:化學性標準
可再細分三類
a.影響健康之物質:重金屬、農藥、三鹵甲烷、揮發性有機物等 。
b.可能影響健康之物質:如氟鹽、硝酸鹽氮等
c.影響適飲性之物質:如硬度、氯鹽、鐵、錳、 銅、氨氮等。

一、接用自來水者:檢測水質(每3 個月1 次)
(一) 大腸桿菌群:6(CFU/100 毫升)。
(二) 總菌落數:100(CFU/100 毫升)。
二、非接用自來水者(地下水):
(一) 檢測水質(每3 個月1 次)
1.大腸桿菌群:6(CFU/100 毫升)。
2.總菌落數:100(CFU/100 毫升)。
(二) 檢測水源(每6 個月1 次 註1)
1.硝酸鹽氮:10.0(毫克/公升)。
2.砷:0.05(毫克/公升)。


環保局受理民眾申請飲用水檢驗服務分為2類:

1.衛生檢驗:檢測項目包含大腸桿菌群、總菌落數、濁度、色度、酸鹼值、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七項;每一樣品收費新臺幣1,500元。

2.細菌檢驗:檢測項目包含大腸桿菌群、總菌落數二項;每一樣品收費新台幣500元。

受理時段:每週一至週三上午9點至11點30分(配合檢驗作業需要,例假日前兩日不受理),本項檢驗作業時間約7天(不含例假日),市民即可收到檢驗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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