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0九二00二八八九六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0940039894 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條文
中華民國97年1月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0960100652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
中華民國98年11月2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80106331E 號令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
自來水、簡易自來水、社區自設公共給水因暴雨或其他天 然災害致飲用水水源濁度超過五○○NTU時,其飲用水水質 自由有效餘氯(僅限加氯消毒之供水系統)得適用下列水質標準: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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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值 範 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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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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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有效餘氯
(Free Residual Chlo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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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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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克/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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