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7日 星期三

夢是神秘主義下的天人感應-陳士元


陳士元(1516年-1597年),字心叔,號養吾,小名孟卿,自署江漢潛夫,又稱環中愚叟。明朝湖北應城人,官員、經學學者。

嘉靖廿三年甲辰科進士,與李攀龍同榜,三十歲正式開始任官,曾官灤州知州,建鄉賢祠、造祭器、修倉賑饑、給學田等,並撰《灤州志》,有政聲。

卅四歲免官歸家,數十載家居讀書、著述,未再出仕,著有《論語類考》、《孟子雜記》、《易象鉤解》等經學著作,在有明一代與楊慎、朱謀埠齊名,清代四庫館臣亦給予「較明代諸家之書,殊有根柢」的正面評價。亦有《夢占逸旨》等術數類書籍, 及《姓觿》、《名疑》等考証姓名的類書。

也因其博學有名,各地官吏往往委託編修方誌,有《孝感縣志》、《德安府志》、《應城縣志》等。

其亦能為詩,有名氣,與王世貞齊名。

在中國歷史上,神秘主義的天人感應一直是宗教神學的理論基礎。但對占夢迷信來說,只是經過宋代理學家的加工,才被納入神秘主義的天人感應的理論系統:

呂祖謙:人之精神與天地陰陽流通,故夢各以類至。(《呂氏讀書記》)

朱熹:人之精神與天地陰陽流通,故晝之所為,夜之所夢,其善惡吉凶,各以類至。(《詩集傳》)

王叔晦:天人同應,相應而不遠,先王必立官,以觀妖祥,辨吉凶,所以和,天人之際,使之無間也。(《夢佔逸旨·眾佔篇》)

輔廣:詳占夢之意,先王謹致天人之際,可為密矣。(《夢佔逸旨·古法篇》)

王昭禹:夢者,精神之遠也。人之精神往來,常與天地流通。而禍福吉凶皆運於天地,應於物類,則由其夢以占之,固無逃矣。(《周禮詳解》)

王昭禹等人認為,夢是人的一種精神活動,無可非議,事確如此。認為“人之精神與天地陰陽流通”,也有道理。在人同天地自然之間,的確有一種相互作用的關係。但是,要說天地本身有什麼善惡、禍福、吉凶、而夢的善惡、吉凶,禍福均來自天地,那可就成問題了。吉凶云云,只能在天地自然對人的關係中才存在。凡對人有益有利者為吉,反之,有災有害者為凶。離開了人,天地間的任何變化都無所謂吉凶可言。如果說天地本身有善惡、禍福、吉凶並能在夢中示之於人,那天地本身就被人格化了。問題的關鍵正在這裡。一般的談論天人感應,並不一定就是唯心主義或神道主義。但如果把天人格化了,那樣的天人感應既是唯心主義又是神道主義。

如果說,宋代理學家把占夢納入了神學的理論系統,但他們自己對占夢的興趣並不大​​。而明代的陳士元,不但是一個著述頗豐的理學家,而且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占夢理論家。陳士元對占夢理論的苦心孤詣,中國古代大概沒有幾人可與之相比。早年,他曾撰《夢林玄解》包括“夢佔”、“夢禳”、“夢原”、“夢證”等題目,其中肯定有占夢的理論,但現在只有存目,內容無法考究。後來又撰寫《夢佔逸旨》不但收集了歷代許多有關占夢的記載和傳說,而且系統地提出了一套占夢的哲學。《叢書集成初編》沒有把它編入宗教類,而是列入哲學類。由此人們將會更清楚地看出,占夢迷信如何同唯心主義息息相通。

占夢哲學必須首先說明夢的本質。關於這個問題,陳士元雖不離神魂外遊的傳統觀念,其論證卻別具一格。他說:

魂能知來,魄能藏住。人之晝興也。魂麗於目;夜寐也,魄宿於肝。魂麗於目,故能見焉;魄藏於肝,故能夢焉。夢者,神之遊,知來之鏡也。

“知來”、“藏住”,區分了魂和魄的不同功能。宋明間一般學者都認為如此。朱熹就說過:“人能計劃思慮者,魂之為也;能記憶、辨別者,魄之為也”。“麗目”、“宿肝”出自隋唐時偽託的《關尹子》。“魂麗於目”是說,人在白天活動時,魂附著在雙目之上,所以人能看見五花十色的世界。“魄宿於肝”是說,人睡眠時魄藏於肝裡。《素問·五藏(臟)生成論》曰:“人臥血歸於肝”。魄原為“精血之聚”、“附形之靈”。陳士元在這裡引用古代醫學的一些材料,然而,“魄宿於肝”為什麼就會做夢?按陳士元的解釋,“魄宿於肝”既能維持人的生命,又停止了耳目聽聞,這樣魂就可以離身而外遊。所以說來說去,繞了一個很大的圈子,最重要的還是一句話:“夢者神之遊。”所以陳士元強調魂離身而魄猶在。“神之遊”只是“魂之遊”。如果魂魄一起離身,理論上即無法區別睡眠和死亡。看來,陳士元不愧有理論的頭腦,他比那些占夢家要高明。

不過,“神之遊”為什麼會出現夢,陳士元並沒有簡單歸結為神魂在外的接觸,也沒有一下子引出神靈和鬼魂,而是根據唯心主義的神不滅論,用精氣、神氣在天地間的活動來加以說明:

人為形役,興寢有常。覺而興,形之動也;寢而寐,形之靜也。而神氣遊衍,而(與)造化同流。歸手至虛,蘊乎至靈,熒魂不枯,精莩不沉,豈與寢興覺寐為動靜哉!故形雖寐而神​​不寐,或斂於寂,或通於觸。神有觸斂,則寐有夢否。

按陳士元的分析,人​​有肉體,白天要活動,晚上要休息,這屬於“形之動靜”。但“神”則不然。神可以不受肉體束縛,在外“遊衍”。他肯定《莊子》的話,“人與天地精神往來”,因而他說“與造化同流”,即人之“神氣”與天地之“精神”同流。“至虛”、“至靈”云云,是強調“神氣”不同於肉體的特徵。這同從前慧遠講過的神者“至虛無形”、“精極而靈”如出一轍。“不枯”、“不沉”云云,則是強調神魂活動不寢不寐,用之不盡。白天,“魂麗於目”,人能看見外物;夜間,魂離身外遊,人亦能夢見外物。所以,神魂活動不以肉體工作、休息為轉移。人在白天工作時,形動神亦動;人在夜睡時,形靜神亦動。不過,神可“遊衍”而不一定“遊衍”;如果神在體內收斂而處於寂靜的狀態,雖睡而無夢,如果神“遊衍”體外而有所接觸,睡著了即會做夢。人們可以看到,陳士元的這一番論述,明顯採取了思辨的形式,但和傳統的夢魂觀念,只有精粗之別,並無本質不同。

關於占夢的根據,對於占夢哲學具有決定的意義。那麼,陳士元拿出的根據是什麼呢?答曰:仍是天人感應,當然是神秘主義的天人感應。他說:“人葆沖和,肖乎天地,精神融貫,無相盭也。”他認為,天屬陽,地屬陰,人禀陰陽沖和之氣,因而人同天地之間有一種相似的關係。人的精神同天地精神交融貫通,不會相違。由此,從人的夢即可測知天地之意。

應當承認,天地自然的變化,必然會引起人體生理上一定反應,這種反應進而也會影響人的精神狀態,影響人的睡眠和睡夢。《關尹子》曾說過:“將陰夢水,將睛夢火。”這種經驗在一定範圍內是符合實際的。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講“天地通人”或“天地通我”。但是,人的睡夢不但有生理的原因,還有心理的原因,單用自然界的陰晴寒暑,根本無法說明,為什麼在同一個自然環境中人們的夢境、夢象卻有極大的差別性和多樣性?問題還不限於此。陳士元在人們不知不覺中,把“天地陰陽”偷偷地換成了“天地之精神”。再進一步“天地之精神”又被人格化為天神地祗。其實事情也很明白,占夢哲學誠然是一種哲學,目的仍在於論證占夢。如果占夢最後不同神靈鬼魂聯繫起來,如何說明夢之吉凶“各以類至”,如何說明“先王必立其官,以觀妖祥”?所以陳士元的理論雖然比較玄妙,而他所授引的夢例,許多則赤裸裸的為神道說教張目。《雷雨篇》曰:“文虔祈晴、許份禱雪、達奚武請雨之夢,則精誠感格,上下流通”《壽命篇》曰:“ 至於溫序、李德裕之死也,皆託夢而得歸葬,豈非精爽之未嘗泯滅者哉!”最露骨的莫如《神怪篇》,據說“王奉先夢愛子(已死)至家庭,陸休符夢友人(已死)為隸卒,諸葛母親夢元崇罹禍(被人害死),緱氏尉夢叔敏告災(為賊所殺),唐太宗夢魏徵、杜如晦(均當夜去世),唐太宗夢薜收、虞世南(前均去世)”等等,都是“遊魂未久,憑夢相通者也”。又說,“亦有往代之英(靈魂)遠寓後人之夢,如齊景公夢伊尹、漢桓帝夢老聃。”至於孔子夢見周公以及劉勰、張之純、黃淵、黃澤、鄭玄、譙周等人夢見孔子,也是周、孔有“在天之靈”,而諸聖賢“所嘗夢接者也”。《施報篇》還有不少佛教因果報應的夢例,什麼“陳妻酌古塚以茶,而獲貫錢十萬”,什麼“週婢拔髑髏之剌,而得金環一雙” ,陳士元把它們概括為人鬼之間的“精魂變化”,由此可見陳士元所謂“精神融貫”的實質。

陳士元說:“夢者神之遊,知來之鏡也。”夢為什麼能作為“知來之鏡”?占夢為什麼能預知吉凶?這對占夢哲學更是不能迴避的問題。陳士元認為,“世變無恆,幾則先肇”,所以才說“魂能知來”。不錯,世界上任何事物的變化,都會先有某種端倪或先兆,然而這裡的問題是,這些先兆為什麼偏偏在夢中預示出來。從現代科學的觀點來看,某些夢​​確有一定的預感性,人在夢中的確有時能夠繼續清醒時的某些思維活動,科學家和藝術家常常從他們的夢中受到啟發。但是,陳士元和歷代的占夢家,並不是如實地承認人的潛意識的能動性,而是固執於神秘主義的天人感應。陳士元指出:

凡景星卿(慶)雲、器車、醴泉之類稱為禎祥者,天地之吉夢也。襖星、崩竭、夷羊之類稱為妖孽者,天地之惡夢也。吉惡二夢,天地可佔,而況於人乎!

從“天地之精神”又引出“天地之夢”,這實在是陳士元占夢哲學的一種創造。從前,西漢董仲舒和東漢《白虎通》都曾宣揚過天降禎祥、天降災孽。但他們都認為,這是上天“故”有所施,即是上天有目的,有意識的一種賞罰,而決然不是“天之夢”。陳士元“創造性”地提出天地有吉凶之夢,“神之遊”與之感應,所以人亦有吉凶之夢。且看他的具體論證:

神之所觸,或逴或邇、或永或暫,晴晦異象,躋墮異念、榮辱異境、勝負異持。凡禎祥妖孽之類,紛香而莫之綜核。雖疇昔未嘗睹聞者,亦皆凝會於夢。此其一寐之所得,吉惡可從而佔也。

陳士元的意思說,“神遊”所接觸的東西,距離有遠有近,時間有長有短,而且對象的狀態各種各樣。其中明朗、上升、榮耀、勝利的景象,一般是吉夢;而晦暗、下墜、羞辱、失敗的景象,一般是兇夢。由於天地的禎祥妖孽很複雜,有些現象雖聞所未聞也會出現在夢中。因此,人們從睡夢中的夢象便可以占卜吉凶。人們可以看到,這並不是什麼高明的理論,很大程度上不過是同語反复:因為夢中有吉凶之象,所以可以根據占卜吉凶。如果打破沙鍋問到底:夢中為什麼有吉凶之象,因為“神遊”可以碰到天地的吉凶之象,天地為什麼有吉凶之象,此為“天地之精神”所發;“天地之精神”為什麼會發吉凶之象,因為人的行為有善有惡,感應天地。這樣,問來問去又回到從前夢書所講的,“夢者告也、告其形也”、“受天神戒、還告人也”。占夢的哲學終究離不開占夢的神學。

陳士元曾引經據典,認為龜可佔、蓍可佔,夢更可預知吉凶:

夫兆倚龜而徵,易賴蓍而顯。蓍龜外物也,聖人沒教利用,猶足以通乎神明,稽乎大疑。乃若夢本魂涉、非由外假、度其端倪。探其隱賾,則榮枯得喪,烏得而違諸。

由佔龜、佔易推論占夢,其前提本身便有待於證明。但這裡接觸到占卜迷信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即任何占卜都沒有一個溝通神人,預示吉凶的中介物,如占星以星象為中介、佔龜以龜兆為中介、佔易以蓍卦為中介。不過,這些中介物都是一種客體、一種死物,而且統統在人之外。占夢則不然,它的中介是活生生的夢者主體的夢象,而夢象又是夢者自己一種直接的親身體驗,因此,占夢較之其他占卜,更有一種特殊的神秘感。占夢迷信利用這一點,占夢哲學也利用這一點。只有真正科學地說明夢的本質、原因和機制以後,才能從根本上破除占夢迷信和占夢哲學。

《摘錄》
中國式解夢(全面解讀中國古代釋夢術)
作者:路英  
出版社:團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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