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病體
既明症候,當決安危,再把爻神搜索;個中之玄妙,重加參考,方窮就里之精微。先看子孫,最喜生扶拱合—
子孫能克制鬼煞,古人謂解神,又名福德。佔病又為醫藥,卦中無此財鬼無制,服藥無效驗,禱神不靈,所以先宜看此。推佔父母丈夫病不宜子孫發動,動則傷克夫星,又克傷父母之原神也。
次觀主象,怕逢克害刑衝—
主象即用神也,如佔夫以官為用神,佔妻以財為用神類。如遇刑衝克害,即病人受病磨折,故怕見之。克害處若得生扶,必不至死。
世持鬼爻,病縱輕而難療—
佔自病怕鬼持世,必難脫體。
身臨福德,勢雖險而堪醫—
月卦身乃一卦之體,子孫臨之,決然無虞,縱然病勢凶險,用藥可以痊癒。
用壯有扶,切恐太剛則折—
凡用神臨月建,又得日辰生扶拱合,再遇動爻生扶者,乃太剛則折之兆,最怕原神又值月建,必兇;若有日辰動爻刑克,則不嫌其旺矣。所謂“太過者損之斯成”也。
主空無救,須防中道而殂—
非獨指空而言也。凡主象墓絕空破,有救者無妨,無救者必死。救者,生扶拱合也。
祿系妻財,空則不思飲食;壽屬父母,動則反促天年—
佔病以妻財為食祿,卦若無財或落空亡,乃是不思飲食。父母爻動,佔病所忌,以其克制福神,官煞能肆其虐故也,主服藥無效,故云反促天年。佔兄弟病反宜動也。
主象伏藏,定主遷延乎歲月—
用爻不上卦,縱有提拔扶引者,必待其值日出露,或久病必待其值年值月方愈,故曰定主遷延日月也。
子孫空絕,必乏調理之肥甘—
子孫固為藥,又為酒肉,若臨死絕,或在空亡,或不上卦,病中必無肥甘調理。或日辰或應爻帶子孫生合用爻者,必有人饋送食物資養。
世上鬼臨,不可隨官入墓—
凡佔自己病,若世上臨鬼入墓於日辰,或化入墓庫於爻,固非吉兆,世爻持鬼墓發動亦兇。
身臨福德,豈宜父動來傷—
佔病以子孫為解神,身臨之大吉之兆。如父母動來克傷,仍為不美,如父母有製無妨。
鬼化長生,日下正當沉重—
鬼爻發動,病勢必重,若鬼化入長生,乃一日重一日之象。
用連鬼煞,目前必見傾危—
“連”字當作“變”字解。今術家以用神變出官鬼者,斷其病必死,是以詞害義矣。孰知鬼煞者是忌神也,用連鬼煞,即指用化回頭克耳。用神變回頭克,而無日月動爻解救者,目前立見其危也。
福化忌爻,病勢增加於小愈—
子孫發動制伏官鬼,其病必減,若化回頭克壞子孫,必因病勢小愈不能謹慎,以致復加沉重,子孫化官爻亦然。
世持兄弟,飲食減省於平時—
兄弟持世,飲食必減,其病亦因多食而得。
用絕逢生,危而有救—
凡用爻逢絕,如得卦中動爻相生,謂之絕處逢生,兇中回吉之象,雖危有救。用神不宜太弱,弱則病人體虛,力怯難痊。若得日辰動爻生合扶助最吉,縱有十分重病,亦不致死也。
主衰得助,重亦何妨—
用神不宜太弱,弱則病人體虛力怯難痊,若得日辰動爻生合扶助,最吉,縱有十分重病,亦不致死。
鬼伏空亡,早備衣冠防不測—
此兩句唯言父母、官府、丈夫病,如遇官爻伏而又空者,須防不測。
日辰帶鬼,亟為祈禱保無虞—
如日辰帶官鬼生合世爻或用爻者,當為祈禱,看其生合者是何等神。如生合青龍父母,是花幡香願,勾陳則土地城隍,朱雀則香燈口願,螣蛇則百怪驚神,白虎則傷司五道,玄武則玄帝北陰。陽象陽爻是神,陰象陰爻是鬼。今陳大略,後有《鬼神章》盡細,閱之照斷方是,切不可妄斷!
動化父來衝克,勞役堪憂—
卦中父母爻動來衝克用爻,或用爻動變父母不衝克者,宜自減少勞碌,不然病即反复,又加沉重矣。
日加福去生扶,藥醫則愈—
日辰臨子孫生扶拱合用爻,必得藥力而愈。
身上飛伏雙官,膏肓之疾—
身者卦身及用神也。如身爻上已臨官鬼,又他爻動而飛入身上來者,或身之前後夾有官鬼,或用爻前後夾有官鬼,或世上有鬼而身上又有鬼,皆謂之雙官夾用夾身,大像不死,亦是沉困考終之疾也。即如子病吉凶,得恆卦,三五爻皆是官爻,午火子孫居其四爻,鬼之中是也。餘倣此。
命入幽冥兩墓,泉世之人—
以卦看有鬼墓,以世看有世墓,以用神看有主墓,凡遇此三墓出現卦中者,人皆見之,其墓為明;變入墓中者,人所不見,其墓為幽。不拘明幽,病主危困。或世爻用爻被官鬼兩頭夾之,或見有兩重鬼墓夾身者,必死。得日辰動爻衝破墓爻,庶幾無事。
應合而變財傷,勿食饋來之物—
應爻動來生合用爻,當有問安之人,帶財福必有饋送,兄弟則清訪而已。若應雖生合,而用爻或變妻財,或被財爻刑衝克害用神者,倘饋送切宜忌食,否則反生傷害。若佔長輩,尤宜忌之。
鬼動而逢日破,何妨見險之虞—
官爻發動,或忌神發動,其禍成矣。若得日辰動爻沖之,謂已沖散,主其病雖凶而不死。
欲決病痊,當究福神之動靜;要知命盡,須詳鬼煞之旺衰—
讀是篇者不可以詞害義。福神者,其義輕於子孫而重於原神也;鬼煞者,其理在於忌神而不在於官鬼也。凡佔病,如遇原神旺動,即使用神空破伏藏者,其病可愈;如遇忌神旺動,即使用神出現不空破者,祿命當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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