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天時
天道杳冥,豈可度斯夫旱潦?易爻微渺,自能驗彼之陰晴。當究父財,勿憑水火——
《天玄賦》、《易林補遺》皆以水火為晴雨之主,而不究六親制化,蓋執一不通之論也。且如以水爻為雨,其言旺動驟雨,休囚微雨,然水居冬旺則雨,雨豈獨驟於秋冬而輕微於春夏耶?知乎此不攻自破矣?凡卜天時,當看父財,勿論水火也。
妻財發動,八方咸仰晴光,父母興隆,四海盡沾雨澤——
以父母爻為雨,財動則克制雨神,所以主晴。
應乃太虛,逢空則雨晴難擬——
佔天時,應空則雨晴難擬,須憑父財及日辰斷之。
世為大塊,受克則天變非常——
應為天,萬物之體也;世為地,萬物之主也。若世受動爻刑克,必有非常之變。
日辰主一日之陰晴——
如父母爻動被日辰克制者,不雨;倘父母爻動,日辰生扶,主大雨;財爻動,日辰生扶,主烈日。日辰為主也。
子孫管九天之日月——
陽象子孫為日,陰象子孫為月,旺則皎潔,衰則暗淡,空伏蒙蔽,墓絕暗晦。墓宜逢衝,絕宜逢生。
若論風雲,全憑兄弟——
風雲當看兄弟爻,以旺動衰靜論風雲大小濃淡。若問順風逆風莫看兄弟,以子孫為順風,以官鬼為逆風。
要知雷電,但看官爻——
官鬼在震宮動有雷,旺相霹靂,化進神亦然。或卦無父母,雖雷不雨,父母值日方有雨也。
更隨四季推詳——
此節引上文而言,冬令不可以雷斷矣。
須配五行參決——
五行各有時旺,春令多霜雪冰雹,夏秋多雷電朝露。
晴或逢官,為煙為霧——
卦得晴兆,官鬼若動,有濃煙重霧,惡風陰晦,冬或大寒,夏或大熱。
雨而遇福,為電為虹——
卦得雨兆,子孫若動,有閃電彩虹,蓋子孫主彩色,虹與電亦有其像,故以類而推之。
應臨子孫,碧落無瑕疵之半點——
凡應臨子孫動者,日必皎潔,或財臨應動化福亦然。
世臨土鬼,黃沙多漫散於千村——
或父母爻空伏而世臨土鬼發動,是落沙天也,待父爻出空出透日,方有雨也。
三合成財,問雨那堪八卦——
卦有三合成財局,有彩霞無雨,三合父局有雨。
五鄉連父,求晴怪殺臨空——
五鄉者,金木水火土五行也,唯父爻為雨,以財爻為忌煞。若求晴最怪財爻旬空。
財化鬼陰晴未定——
財主晴明,鬼主陰晦,如遇財鬼互化,或鬼財皆動,必主陰晴不定。
父化兄風雨靡常——
父主雨,兄主風,兩爻互化或俱發動,皆主風雨交作。凡論先後,當以動為先,變為後,俱動則以旺為先,衰為後。
母化子孫,雨後長虹垂帶練;弟連福德,雲中日月出蟾珠——
日月虹霓皆屬子孫,若遇父爻化出,必然雨後見虹,兄爻化出則是雲中見日。
父持月建,必然陰雨連旬——
如求晴豈宜父持月建,若無子孫同財爻齊發,是必連旬陰雨也。
兄坐長生,擬定狂風累日——
長生之神,凡事從發萌之始。如父爻逢之,雨必連朝;兄爻逢之,風必累日;官爻逢之,陰雲不散;財爻逢之,雨未可望。須至墓絕日,然後雨可止,風可息,雲可開,陰可晴也。
父財無助旱潦有常——
官鬼父母無氣而財爻旺動者必旱,子孫妻財無氣而父母旺動者必潦。遇此最怕日月動爻來生扶,則潦必至淹沒,旱必至枯槁。如父財二爻雖旺動,卻有製伏,又無扶助,縱旱有日,縱潦有時。
福德帶刑日月必蝕——
子孫帶刑化官鬼,或官鬼動來刑害,或父帶螣蛇來克,皆主日月有蝕;陽爻日,陰爻月。
雨嫌妻位之逢衝——
佔雨若財爻暗動,則父受其暗傷,雨未可望。
晴利父爻之入墓——
發動父爻入墓,而無日辰動爻沖開墓庫,則雨止。
子伏財飛,簷下曝夫猶抑鬱——
財爻主晴,不主日,得子孫出現,發動旺相,然後有日。倘無子孫則財爻無根,官鬼必專權,非久晴之兆也。
父衰官旺,門前行客尚趑趄——
雨以父為主,得官爻旺動有雨,如父爻居空地,仍為無雨,必密雲凝滯不散之象,父爻出旬逢衝當有雨也。
福合應爻,木動交而游絲漫野——
子孫乃曠達之神,若臨木動應交合,或在應上生合世身,必是風和日暖,游絲盪颺之天也。
鬼衝身位,金星會而陰霧迷空——
鬼臨金爻,動來衝克世身,或衝克應爻,或臨應上發動,皆主有濃煙重霧蔽塞效野之象。
卦值暗衝,雖空有望——
如佔雨父空,佔晴財空,若日辰沖之,則衝空不空,欲定日期,出旬有望。
爻逢合住,縱動無功——
父動雨,財動晴,理固然也,若被日辰合住,雖動猶靜,待日辰衝父之日可雨,衝財之日可晴也。
合父鬼沖開,有雷則雨,合財兄克破,無風不晴——
如動爻合住父爻,得官爻去沖動父爻,先雷後雨;財被動爻合住,得兄弟克破動爻,無風則不晴。
坎巽互交,此日雪花飛六出——
坎巽者,指言父兄兩動,在冬令佔,有風雪飄揚之象。
陰陽各半,今朝霖雨慰三農——
陰晴者,言官父二神也,如求雨見官父皆旺動而無衝合傷損,當日有雨。
兄弟木興系巽風,而馮夷何其肆虐——
遇兄弟屬木,在巽宮旺動刑克世爻,當有颶風之患,如父亦旺動,主風雨交作也。
妻財發動屬乾陽,而旱魃胡爾行凶——
財爻發動,或變入乾卦,而又遇月建日辰生扶合助者,必主大旱。
六龍禦天,只為蛇興震卦——
震為龍象,若見青龍或辰爻在此宮旺動者,必有龍現。從父化辰先雨後龍,如辰化父先龍後雨。父爻安靜或空伏,龍雖現而無雨,化財亦然。
五雷驅電,蓋緣鬼發離宮——
有聲曰雷,無聲曰電。若鬼在離宮動,當以五雷驅電斷之,蓋離為彩色之象故也,火鬼亦然。
土星依父,雲行雨施之天;木德扶身,日暖風和之景——
土主雲,父主雨。故土臨父動有云行雨施之象。木主風,財主晴,故木臨財動有日暖風和之景。
半晴半雨,卦中財父同興——
妻財父母俱動,必然半晴半雨;父衰財旺晴多雨少,父旺財衰雨多晴少。
多霧多煙,爻上財官皆動——
財動主晴,鬼動主陰,官旺財衰,大霧重如細雨,鬼衰財旺,煙迷少頃開晴。
身值同人,雖晴而日輪含曜;世持福德,縱雨而雷鼓藏聲——
凡兄弟持世,動則克財,財若旺相,亦非皎潔天氣;子孫持世,動則克官,官若發動,雖雨必無雷聲。
父空財伏,須究輔爻。克日取期當明佔法——
輔爻者即原神也。佔雨以父母爻為用神,以官鬼爻為原神;佔晴以財爻為用神,以子孫爻為原神。如用神空伏、衰旺、動靜、出現、墓絕、合衝、月破,當以病藥之法決斷日期。今以用神為法,原神之例如之。即如用神伏藏;俟用神出透之日應事;如用神安靜,俟衝靜之日應事;如用神旬空安靜,俟出旬逢沖之日應事;如用神靜空逢衝,謂之冲起,俟出旬逢合之日應事;如用神靜空逢合,俟出旬逢沖之日應事;如用神發動而無他故者,俟逢合之日應事;如用神旬空發動逢衝,謂之衝實,本日應事;如用神發動逢合、動空逢合及靜而逢合者,皆俟沖日應事;如用神入墓於日辰者,俟衝用神之日應事;如用神自化入墓者,俟沖開墓庫之日應事;如用神被旁爻動來合住,或自化出作合,俟沖開合我之爻之日為應事;如用神月破,俟出月值日或逢合之日應事;如用神絕於日辰,或化絕於爻者,俟長生日應事;如原神會局來生,而用神伏藏,俟出透之日應事;如旬空,俟出旬之日應事。故合待衝、衝待合、絕待生、墓待開、破待補、空出旬、衰待旺等法,遠斷月日,近斷日時,故曰:“克日取期當明佔法”也。雨宜察父爻之空不空,晴宜察財爻之伏不伏。既知用神,還宜兼察原神,故曰“父空財伏須究輔爻”。“須”字當作“兼”字解,而古注疑以佔雨而父空,不必宗父爻,當以輔爻推之,佔晴而財爻伏,不必宗財爻,當以輔爻斷,以詞言義,故予瑣陳。
要知其詳,別陰陽可推晴雨;欲知其細,明衰旺以決重輕——
此節言其大略而已。“陰陽”,動變之意;“重”,大也,“輕”,小也,以旺衰決雨之大小也。
能窮易道之精微,自與天機而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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