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蠶桑
既言種植,合論蠶桑。禾飼辛苦,只為絲綿。而養育吉凶懸惑,因憑卜於著龜—
諸家以水爻為忌,以火爻為用,孰知卜蠶以子孫為蠶,卜絲以財爻為絲,卜葉以財爻為葉價,至於水火,何忌何喜之有?倘財爻臨應,或合應,或與動爻相合之財,皆為養蠶婦女,非絲非價也。宜變通。
初論子孫得地,則蠶苗必利—
凡佔蠶,獨以子孫為用,如子孫旺相得地,無刑衝克害,必蠶苗盛利也。
次憑財位當權,則絲繭多收—
凡佔絲繭,獨以財爻為用,如財爻旺相,有生合無衝克,自然絲繭多收。
福德要興,更喜日辰扶助—
子孫為蠶身,旺相發動,蠶必興旺。若衰弱,偶得日辰生扶拱合,大吉之象。唯怕父爻及日辰傷克,蠶必有損。
妻財怕絕,尤嫌動象刑克—
凡佔絲綿,如財爻休囚死絕,或日辰動爻刑衝克害,必無好繭亦無好絲;若得生旺有氣,不受傷克,可喜大吉也。
兄弟臨身,葉費而絲還微薄—
卦身如臨兄弟,必主多費桑葉;克世傷世,必然缺飼,絲綿少收。
父母持世,心勞而蠶必難為—
父母為子孫為忌神,若臨身世,雖或安靜,必費收拾,倍加勤勞,然後可望,故言蠶必難為。日月不宜值之。
五行如遇官爻,必遭傷損—
官鬼發動屬金,主有霧露,以至蠶多僵死;屬木,主門窗不謹,蠶冒風寒;屬水;主食濕葉,以致蠶洩;屬火克世,須防火災,不然火倉太熱,不通風氣;屬土,寒暖失宜,飼葉不均,眼起不齊,或分台遲緩,致蠶沙發熱蒸傷等類。
一卦皆無鬼煞,方始亨佳—
凡卜蠶一事,一卦無官,眠起無變,故云亨佳。
日主衝身,切忌穢人入室—
遇日辰相衝身世,或應爻動克,須防穢污人帶魔入室,解犯蠶花,以致變壞。
妻財合應,必然污婦臨蠶—
妻爻為養蠶婦,臨太歲財爻,必是慣家,化子孫必然精緻,化父母難為蠶苗,化官鬼有病。財爻化兄弟墓絕,蠶姑當有大難;臨子孫胎或化子孫胎,必有孕。若與鬼爻應爻作合者,蠶婦必與外有情,遇有衝克,其事已露。
蠶子受暗衝,每遇分台須仔細—
子孫為蠶身,出現不動,而至日辰動爻暗衝者,主分台時不加仔細,蠶恐傷損。
財無傷克,凡佔葉價必騰增—
獨占葉價貴賤,唯重財爻。若遇動爻日辰相生,後必價貴;或財爻無氣,或化入墓絕,皆主葉賤。
兄弟落空亡,絲翻白雪—
如遇兄弟死絕空伏不動,利有所望。獨占絲必好,獨占葉必貴。獨占財反不旺也。
福身臨巳午,繭積黃金—
是養春蠶,在清明後收蠶苗,立夏后收絲繭,此時春未夏初,最宜子孫臨巳午二爻。巳午者言其旺相也。若子孫興,財會局,大吉之兆。
父動化財,不枉許多辛苦—
父動克子,此非吉兆,如化財回頭克制,不能傷克子孫矣,故曰“不枉許多辛苦”。
官興變福,亦遭幾度虛驚—
官鬼發動,育蠶必有損耗,若化子孫回頭克制,庶幾無事,然亦有虛驚。如買出火蠶,養比自收蠶苗更好。
卦出乾宮,若養夏蠶偏吉利—
蠶有春夏蠶,春蠶者,俗名頭蠶也,清明後收蠶苗,立夏后收絲繭;夏蠶者,俗名二蠶也,芒種後收蠶苗,夏至後收蠶繭。此時夏火炎炎,如得子孫爻屬水反吉,因乾兌二宮子孫屬水,故曰“若養夏蠶偏吉利”也。
母居刑地,如言蠶室定崩摧—
蠶房以父母論,生旺有氣,修治整齊;死絕刑害,崩摧破敗;帶水自刑,蠶室必漏。父化水、水化父皆作前斷。
蠶繭獻功,三合會財局而旺相;對宮定位,六爻隨靜以推詳—
卦有三合,最怕會成父官局,大為不利,蓋會局之爻不論四時,皆為旺論。如會父局則傷子孫,如會鬼局則傷兄弟,兄弟乃子孫之原神也。故佔蠶得三合財福二局,可作十分吉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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