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王媽媽接獲兒子就讀的學校訓導處組長來電,通知其子未依時間到校上課,稍後就接到歹徒來電說是兒子已被綁架,必須立刻去銀行匯款贖人,她急忙聯絡學校,並打電話給兒子,無奈緊急時刻電話卻都不通,再加上歹徒頻頻來電催促,她就匯了18萬,匯款後接到兒子回電,才知是遇上了詐騙集團。
案例二
馮媽媽也接到自稱是教務主任來電通知她兒子未到校上課,隨後又接到歹徒來電說:「我們在校門口抓到你兒子,妳若不立刻交出贖款80萬,我們會砍斷妳兒子的手腳」,心急的馮媽媽不斷問歹徒兒子的情況,未料歹徒一句話漏了餡:「你兒子在網咖欠了很多錢!」馮媽媽心想,兒子的爸爸是警察,且家教甚嚴,兒子不可能跑網咖,於是透過104查出學校電話,且得知孩子平安在校上課,一切原來都是詐騙集團在搞鬼,讓她虛驚一場。歹徒針對同一地區、同一學校或是同一班級的家長進行詐欺,並已初步掌握學生基本資料,除減少性別或年齡的誤差外,更將地域範圍鎖定如此詳細,以讓民眾無法判別其真實性而受騙。
案例三
臺中市富商遭自家司機綁架撕票案震驚全臺,詐騙集團看準民眾在擔心家人安危,在當下失去判斷能力的弱點,趁勢大賺詐騙財。
假綁架詐騙謊稱當事人之家屬遭綁架,說詞多是欠錢、糾紛等事由,並播放由歹徒假冒家屬發出被打的哭泣、呻吟聲,讓當事人信以為真,要求不得通報警方及交付贖款以遂行詐騙,再結合個人資料外洩,先將假冒家屬的基本資料熟背,取得當事人之信任,再透過電話不掛斷的方式,讓當事人無法查證真偽並遙控當事人前往提款,將款項交給指定人士或放置指定地點,等當事人發覺上當時已財去人空了。
案例四
家住桃園的黃姓婦人,在中午13時許接獲歹徒未顯示電話號碼的電話,用國台語混合的口音聲稱黃姓婦人的兒子林某因幫朋友侯某強出頭,打傷了弟兄,現在兩人都在他手上,要求黃姓婦人立即拿錢贖人,否則就要將兩人灌水泥丟進永安漁港,並將手機交給由另一名歹徒假扮的林某,用哭泣及呻吟的語調要黃姓婦人趕快拿錢來救人,交談中提到家中機車型號及車牌號碼、自己的出生年月日等個人資料,背景依稀還有朋友侯某遭人毆打的吆喝聲、求饒聲,黃姓婦人當時午睡剛醒,一下子反應不及,遂依歹徒指示前往銀行及ATM提領新臺幣共80萬元,放至某公園公廁,過程中歹徒還要求不得報警、電話不可掛斷,隨時監控其行蹤,等黃姓婦人回到家後看到兒子,轉述下午的事才發現受騙。
案例五
在差不多時間一樣有家住新北市的程先生,也是下午接獲歹徒未顯示電話號碼的電話,向莊先生表示已綁架其兒子,要求拿贖金來換命,打市內電話給其妻求證時發現妻子也同時接到電話,因兒子沒有手機無法聯繫上,心急之下也依歹徒指示前往銀行提款,好在妻子及時透過兒子的臉書聯繫上其同學,確認平安無事,立刻打電話報警,也保住了財產。
案例六
現年70歲家住新北市的蔡先生於3月某日上午11時,在家中接到詐騙集團來電,表示渠兒子幫朋友作保,向地下錢莊借了新臺幣(以下同)30萬元,但兒子的朋友跑路了,所以現在蔡先生的兒子在歹徒手中,如果不幫忙出30萬元,就準備好輪椅接他回家,電話一旁還不時傳來男性的哭聲。蔡先生向歹徒表示自己身上沒這麼多錢,歹徒退而求其次說有多少拿多少,並要求蔡先生以丟包方式將錢放置於指定地點。雖然蔡先生不斷和對方交涉,但心裡卻很清楚自己的兒子正在外頭做生意,他趁歹徒給他時間籌錢的空檔,先打電話向自己的兒子確認安全,再打電話報警,協助警方順利逮捕詐騙車手。
案例七
同樣是70歲的台北莊先生在7月遇到相同的詐騙手法,與歹徒約定把80萬元放在家旁的防火巷,歹徒第一次取款成功後,又去電要求莊先生支付50萬元的利息,莊先生表示身上只剩10萬元,並與歹徒再約定把錢放到家對面的巷子口,此時正在旁邊施工的土木工人發現莊先生行為有異,主動打電話報警,保住了莊先生的10萬元。
案例八
內湖分局103年3月11日接獲民眾吳女士報案,遭詐騙集團以假綁架其子名義詐騙新台幣100萬元案,另同日又接獲民眾陳○○報案亦遭詐騙集團以同樣手法詐騙新台幣30萬元,一日連續發生2件以假綁架方式詐騙被害人案件得逞。經查犯罪嫌疑人張○○引介其弟張姓少年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共同參與詐欺集團之取款成員(俗稱:車手),犯嫌張○○於103年3月11日14時許指示其弟,張姓少年到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318號旁,取得被害人吳女士被詐欺集團以被害人兒子被綁架丟包現金方式之贓款新臺幣100萬元得逞,犯嫌張○○再於103年3月11日14時40分許前往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小天橋下圍牆草叢內,取得被害人陳○○遭假綁票(其兒子)電話詐欺,所放置之贓款新臺幣30萬元;張姓兄弟再相偕搭乘捷運、計程車等返回桃園地區。
警方特別提醒民眾,凡假藉各大醫院、法官、檢察官、警察來電:「你的身分證、健保卡被冒用並涉及洗錢、綁架、擄車勒贖、欠電話費等,要凍結你的帳戶(財產)或交付保證金或監管你的銀行存款且不得對外洩露,不從就羈(收)押你」,或因子女哭嚎向錢莊借貸、與人作保而被綁架,全是詐騙案件,於接到陌生電話時即刻掛斷電話,請勿上當,並撥打165或110查證。
假綁架往往在短時間內急欲控制被騙人行動,如不准掛電話、現在就出門匯款等。到了金融機構後以手機保持「通話」狀態並放入皮包內,以便進行監控,並要求被騙人到櫃台保持冷靜、不可以哭、不可以出聲問別人。因此遇到此類電話,請先行掛斷電話,再透過104、165或學校電話進行查證,如果歹徒持續來電,可拒絕接聽、不予理會或告知歹徒已經向警方報案。
「假綁架(恐嚇)詐騙」案件是過去傳統詐騙手法,近來歹徒又再次以此手法犯案,刑事警察局再次提醒民眾,預防詐騙,請牢記以下防騙守則:
一、聽清楚對方談話內容,親友姓名是否正確,只要聽到「作保、背書、負債」等關鍵字,均有可能屬詐騙案件。
二、聽完後,立刻掛斷這通電話,不讓歹徒繼續操控你的情緒,趕緊聯絡親友是否平安,如果未及時連絡上(如電話無人接聽或不通),亦應保持冷靜,儘速與警方聯繫。
三、撥打「110報案專線」、「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請求警方協助!將剛才聽到的電話內容告訴警方。由警方協助尋找親友。
此外,呼籲社會大眾勇於檢舉並配合警方共同將歹徒查緝到案,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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